2007年8月2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上海法院执结一起民工工资大案
杨金志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最近为原上海奥卡焙有色铸造有限公司的154名民工成功追到工资款194万余元。这是法院依靠“执行网络”成功执行的典型案例。
  2006年,奥卡焙公司因故歇业,张琴芳等154名民工被解除劳动合同。为此,这154人于当年11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奥卡焙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经调解费用确定为近200万元。由于奥卡焙公司未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张琴芳等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奥卡焙公司拖欠各方的债务达1600余万元,且账户和设备已被山东、江苏和上海的六家法院查封。由于奥卡焙公司名下财产已由其他法院查封在先,闵行区法院对财产无处分权。
  为防止民工受损失,避免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将案情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闵行区政法委,并商请闵行区政府对案件进行协调解决。
  接到法院报告后,各相关部门马上落实措施。奥卡焙公司所在的颛桥镇政府组成善后事宜临时工作小组,会同奥卡焙公司对资产情况进行分类、造册,并加强设备看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明确,由闵行区法院负责统一处置上海各法院查封的奥卡焙公司财产。同时,闵行区法院与山东、江苏两家法院主动联系,外地法院将财产处分权移交闵行区法院。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后的款项足以支付民工工资,为了尽早让民工拿到应得的工钱,日前,闵行区法院与颛桥镇政府协商,让政府先以借款的形式,垫付了所有的民工工资194万余元。待奥卡焙公司财产拍卖后,政府再收回垫资。
  最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了一项“实施意见”,规定各区县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房地、信访等单位以及地方基层组织共同构建“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网络”,网络成员必须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协助化解相关矛盾,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犯罪行为。